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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长期股权投资退出是否需要填报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铂略会员60618119
提问于 2025-05-19 14:12
需要填报此表。具体栏次,您可查看一下该表填报说明。(因为不对着表,也不大容易说。)我说说相关政策: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就是说,上面这125万里面,100万是投资收回,自然不涉及税。25万则需要按照上面政策区分为股息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股息所得免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税。
您需要对于25万进行区分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