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调整
您说的这20万损失属于债务重组损失,需要留存备查双方的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是合同,然后通过填写a105090报表损失在税前可以扣除。
如上所述,从定义上,二者皆为相符。但考虑到税务处理不同,建议还是填为“研发费用”,以免加计扣除时出现异议。
如果协议价为0,不涉及缴纳税金,但有一个问题就是0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如果价格不公允,税务部门有可能进行转让价格核定,进行税款计算征收。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支出方可税前扣除,即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如上所述,若为国外母公司费用,则国内子公司不应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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