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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您可能是询问是否属于农产品,是吧?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等描述,上述果茶、奶茶不属于农产品。
应当选择或者添加“果茶”、“奶茶”项目,按照13%税率开具发票。
所谓餐饮服务,是您提供现场饮用场所,现场制作,顾客现场消费或者带走消费。您的经营模式是这样吗?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相关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由于文件使用了“康复护理”这一措辞,是否与您所说“康复运动”相同或者存在包含关系,则无明文规定;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在增值税法范畴,这属于“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在抵扣范围之内。
注: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且规定票据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可依法抵扣。
不可以。
所谓“小额零星”,不仅小额,而且零星。事实上,这个政策是针对自然人的。比如张三一辆自行车不骑了,卖给李四,收了50块钱,这个可以不用开票。
而对于经营者,比如物流,那无论多少钱都需要开具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