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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性生物资产盘点与财务账面金额一致?
“实物部门盘点资产仅体现数量”,这属于正常情况。至于会计核算,可以对于“生物资产”采用“数量金额式”账页核算。这样的话,二者数量就能进行对照了。
这个需要据实,就是说,无论是买,还是自己生产,实际上花了多少钱。当然,这个“实”,需要您自己获取,老师显然给不了您。
1、建议和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取得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支出,如果不是确定为某个员工租房(比如租宿舍,多人使用),就可以不缴纳个税,如果属于为确定某个员工租房,需要缴纳个税。
2、向特定员工提供,必须以员工个人名义租房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租房不能享受。
3、按你所述给特定员工租房必须要缴纳个税的情况下,不如个人去租房,然后单位以发放补贴形式支付,也不需要发票,计入福利支出企业也可以税前扣除,个人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享受,无需考虑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比如,您2025年5月份办理了2024年度汇算清缴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如上所述,本身并无问题。既然“实际交易也是跟分子公司进行,回款也是分子公司”,则开票理应给“分子公司”。至于合同方面,或者于合同写明上述情形(交易、资金、发票皆为分子公司),或者另补合同条款,或者出具授权分子公司交易、付款、受票说明。总之,能够证明事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