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下您那有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所有现行有效的税务法律法规及文件吗
这个其实挺多的,得有几百个,我给您一个查询的地方吧,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有个“政策法规库”,您根据需求查询吧。
不可以,有未弥补的亏损情况下不允许分红。
不需要,不属于印花税合同列举范围。
按照规定,如果单次(单方)不超过500元,可以不用发票,而以“收款凭证+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上所述,既然一个月1万元,那么注意一下,分别结算,应该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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