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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十、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应如何征税问题
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