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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否税期扣除
可以,最好再附以物业合同等。
相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各地规定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和教育费附加类似,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一定比例附征。具体方式、比例,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集团内统借统还、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来自于两个专门文件,而非增值税暂行条例。也就是说,这个事情与增值税暂行条例改为增值税法没有直接关系。若无证据证明属于集团企业(办证或者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清算中无法偿还的债务应该作为清算损益处理,也就是转入营业外收入。这样会增加子公司的清算收益,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