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集团内统借统还、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来自于两个专门文件,而非增值税暂行条例。也就是说,这个事情与增值税暂行条例改为增值税法没有直接关系。若无证据证明属于集团企业(办证或者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各地规定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和教育费附加类似,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一定比例附征。具体方式、比例,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清算中无法偿还的债务应该作为清算损益处理,也就是转入营业外收入。这样会增加子公司的清算收益,需要谨慎。
账务不需要体现,直接按1%分离增值税记账就可以,附加税按实际缴纳的1%的增值税计提,不存在走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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