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不需要。
合并报表所抵消的,乃是“内部交易”。缴纳增值税,乃是外部事项,因此无需抵消。
如果是折扣折让,应该开在发票中,也就是一行是原价,一行是折扣,这样合计金额是111.87元,这样的发票可以按票面的价格计入成本费用,税额进行抵扣。
按你的描述,如果是折扣折让开具合计113的发票是不合规的。
总分公司之间的采购:如果凭证具有合同性质(如明确约定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等),则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仅仅是内部计划调拨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则不需要缴纳
是的,供热企业居民供热免增值税,如果购入固定资产同时用于非免税的供热,就是兼用情形,需要按上述政策判断适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