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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对总公司采购部分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总分公司之间的采购:如果凭证具有合同性质(如明确约定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等),则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仅仅是内部计划调拨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则不需要缴纳
如果发生了《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项目,但没有签订合同时,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有书面性质的文件,如果有需要缴纳印花税,一般是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算的,实务中也有按发票上的含税金额(公允价)计算的;如果没有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注: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果是折扣折让,应该开在发票中,也就是一行是原价,一行是折扣,这样合计金额是111.87元,这样的发票可以按票面的价格计入成本费用,税额进行抵扣。
按你的描述,如果是折扣折让开具合计113的发票是不合规的。
不需要。
合并报表所抵消的,乃是“内部交易”。缴纳增值税,乃是外部事项,因此无需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