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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举例来讲吧:
比如销售额100,折扣5。可以同一发票体现折扣,即“100-5”。也可另开一张发票,还是“100-5”。只不过呢,如果折扣发票开于另一月份,则当月应当按照100确认销售额;而折扣则体现于开具之月份。
另,所谓“折扣开于本票”才得认可。后面另开情形,可以理解为本票未体现折扣,但后面另行发生红冲情形。
这个开法可以的。只是8月要按100万计税(购买方确认成本),9月冲掉那5万。折扣时冲8月所记会计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三、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如上所述,数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并未包含地址、电话及开户信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列示。
不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如果您公司承担保管责任,那么这属于“仓储保管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若把仓库钥匙给对方,别的不管,则为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