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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甲公司花7.3亿从乙公司和张三那儿买了丙公司股权,后来又以3.8亿卖给了丁公司。那么,这儿确认损失的,只有甲公司,不是别的公司。(丙公司只是一件商品,乙公司则是供货商,丁公司则是客户。)
那么,应当由甲公司和张三各自确认自己的损失,与A煤矿(商品)、A煤矿原股东(供货商)、A煤矿新股东(客户)无关。
甲公司购买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000万
贷:银行存款 36000万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19000万
投资收益 170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36000万
若上述价格公允,则甲公司损失(借:投资收益 17000万)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房产对外出租,按照租赁收入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房产税,还要按租金缴纳房产税。
超过183天也算。
相关政策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不可以,可以计算个税税前扣除的仅限于个人承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