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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深加工结转,转出方是否可以按免税处理?
1.A企业转出环节的税务处理A企业进料加工产品若不属于免税或退税范围,其转出时应按正常销售处理,需缴纳增值税。即使货物后续由B企业用于免抵退产品加工,A企业仍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能免税申报。这是因为A企业的业务性质和适用政策独立于B企业,其销售行为需遵循自身适用的税收规定。
2.B企业保税货物的处理B企业接收A企业转出的货物作为保税货物,后续加工出口时可享受免抵退政策。但B企业的保税资格和免抵退政策是基于自身加工贸易业务和海关监管流程,与A企业的转出申报无关。B企业需按规定办理保税手续和免抵退税申报,确保货物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和税收政策规定。
3.A企业转出时不能免税申报,需按正常销售缴纳增值税。B企业作为转入方,需按规定办理保税手续和后续免抵退税申报,两者税务处理相互独立。
进料深加工结转业务税收政策,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以下供参考。
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我省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意见
浙国税进〔2005〕12号
1.出口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环节将不予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出口企业凡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账务处理必须与其它经营业务分开核算。
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料深加工结转业务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批复
皖国税函[2010]197号
进料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在国家税务总局未对此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之前,对企业开展进料深加工结转销售业务的,进料加工企业在向下一道环节结转销售时,可自行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口发票方式,并向税务机关备案。企业确定一种开票方式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对结转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同内销货物做账务处理,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开具出口发票的,其收入部分不计入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视同出口暂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计入当期成本,不计算退税。产品最终出口企业按正常出口贸易管理。
增值税方面,若此项固定资产购入时没有抵扣,则可作免税申报;若已抵扣,则需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另外,还涉及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您好,
政策:
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5.软件服务。
其中,完全在境外消费指的是 ①服务接受方在境外:您的客户是境外单位。②服务成果在境外使用:您提供的软件服务(如开发、测试、维护等)其实际应用和效果完全发生在境外,与境内的货物或不动产没有关联。
流程:
首次办理时,需要备案。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无全国统一规定,部分地区有要求,例如:
1.青岛:备注栏应顶格填写“出口发票”四个汉字,并须注明出口业务的合同号、贸易方(EXW)、成交方式、原币金额、原币币种及适用汇率。
2.广东,:发票备注栏应填写出口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号、出口销售总额的币种及金额)
3.宁波,:备注栏应顶格填写“出口发票”四个汉字,并必须注明出口销售总额(原币)及原币币种。
4.四川,:若出口企业在出口发票“金额”栏填写的是FOB出口金额(人民币),应在“备注栏”填写如下出口相关信息:“合同号:xxxxx”;如果“金额”栏填写的是非FOB出口金额,应在“备注栏”填写如下出口相关信息:“合同号:xxxxx;FOB出口金额(人民币):xxxxx”。除填写上述内容外,出口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按上述格式自行在“备注栏”添加其他项目。
5.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从2018年2月1日起,我省(不含宁波,下同)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应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其他地区参考:若主管税务机关无特殊要求,建议备注以下信息: 出口业务类型(如“出口业务(出口退税)”) 出口额FOB(即使成交方式为EXW,退税计算通常以FOB为基础),汇率、出口合同号、提运单号、报关单号、若发票金额栏填写的是EXW价格,需在备注栏注明FOB金额及换算汇率,以便税务机关核对退税计税依据。若EXW成交方式下涉及国内段运费、保费等费用,建议在报关单“杂费”栏正确填报,发票备注栏可补充说明相关费用情况。
建议企业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具体填写要求,避免因格式不符影响退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