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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针对全部涉及研发的企业(特定企业除外),而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仅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二者可能存在一致的数据,但肯定也有不同之处。需要据实分别填写。
此二表并不完全一致。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研发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委托外部研发按照80%计算),不包含加计金额。
如果确实无偿取得此笔款项,且“未提供应税服务”,则不应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若实际成交价低于已开发票金额,属于“虚开”,理当红冲。
二、若合同价高于实际,亦应补签协议,以使合同与事实相符,方可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