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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帮我查下黑龙江大庆为什么不收水利建设基金吗?别的公司都交呢。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0-23 08:18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的规定:“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于您的问题,我查了下黑龙江或者大庆市的文件,确实没有查到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文件。现在水利建设基金由税务机关代征,因此您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个人认为,转让债权并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注,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关于“金融商品转让”,是这样描述的: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债权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
这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适用9%增值税税率。
相关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确实,如您所说,“内财税(2017)2010号”文件执行到2025年底。截止目前,尚无延续或者新的文件发布。(还有两个月,可以持续关注;或者年末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新的政策,或者等待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也有的时候,年后新出文件,而从年初开始执行,这种情况也挺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