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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过程中发生的合作方提供发表我司相关的公众号文章、视频号、展位新闻等服务应该计入参展费还是宣传费?
铂略会员70599055
提问于 2025-10-24 15:08
根据业务实质判断,更倾向界定为宣传费用,虽然是参展过程中合作方提供的,和我们找其他人制作应该取得效果和作用是一致的。
生活服务中税收分类代码是居民日常服务的/其他居民日常服务的不能抵扣,电子税务局会进行提示,所以生活服务的不是所有都不能抵扣,需要查询发票的编码看是否属于居民日常服务的/其他居民日常服务。
不需要处理了,未来总分合并报表的时候分公司欠总公司、总公司应收分公司互相就抵掉了。
实际支付给对方90万即可,另外16万代扣代缴。
借:管理费用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
贷:银行存款 90万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万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企业所得税 10万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万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企业所得税 10万
贷:银行存款 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