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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直播人员,给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
同济超级甜
提问于 2025-11-07 09:39
“推广服务费”或“市场营销服务”等类目都可以。
不可以的,您刚才都说了,需要对方开具发票,也就意味着你公司和他们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发放的不是工资,所以不能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
关于两家企业合资设立新公司的人事安排,法律上并未禁止A企业同时派遣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其可行性最终取决于双方如何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需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股东有权向合资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法律原则如下:
董事长的产生: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但作为股东,A企业可以依据出资比例或双方协议,拥有向董事会“提名”或“委派”董事长人选的权利。这通常会在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总经理(由B企业派遣)有权提名财务负责人,但最终聘任或解聘的决定权在董事会。
需要你们双方确认一下赔偿款的性质,如果就是一种对服务质量不认可的赔偿,对方收款但未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收据给你方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如果双方协商作为之前收取服务款项的折让,那么应该冲红原来的发票,重新按折让开具发票。
目前实施条例的正式稿还没有对外公布,请等一等再确认具体的转出办法,理解上应该是26年之后采购的才适用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