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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个体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有哪些风险?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11 15:13
可以给个体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业务真实、票实完全相符、三流一致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按照上面描述,这只是简单的数学问题,本身没有什么风险。其实对于税务方面,做到业务真实,依照税法据实申报纳税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既然“由于没有货物交付形成违约”而支付款项,则非“应税销售行为”,不应开具发票,开具收据是正确的。至于名目,自行协商即可,其实不甚重要。
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仓储服务包括:
农产品仓储服务
专业仓储服务
运输货场仓储服务
商业流通仓储服务
其他仓储服务
您可据实选择,若上面四个皆不属于,则可选择最后“其他仓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