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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1%税率的进项抵扣
妙双酱吖
提问于 2025-11-20 10:24
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现在执行1%,这个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有两点我比较担心:
一、销售方不像是出租车公司,是否涉嫌虚开发票(所谓“三方票”也是虚开发票)?
二、出行人姓名、身份证号都空着了。
谨慎起见,您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个开票恐有不妥。如上所述,第三方平台可就实际收取的“手续费”给您开具“经纪代理发票”;但体检费用,仍须由医疗机构开具发票。
不需要。(再说,开具发票金额为0也没有意义呀。)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返还给自然人股东的金额,大于其实际出资(拿到公司的钱),则超出部分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