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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印花税相关问题
monika
提问于 2025-11-20 14:49
我认为适用的。当然,考虑到“咬文嚼字”、“断章取义”等情形,谨慎起见,也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此处“改制重组”应属一个笼统概念。具体条款规定适用条件为“同一投资主体”,对此或有不同理解吧。
不需要。(再说,开具发票金额为0也没有意义呀。)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此优惠不能滥用。(比如张三原本工资每月3万元,听说这个不用缴纳个税了,那以后不发工资,只发这两项,一个月还是发3万,那自然不行。)
相关政策: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
二、(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2号: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文章可供参考: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发布时间:2022年7月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nsrxt/11200000000/0500/050017/20220707154852845.shtml
这个是按照“增值税属期”来算的。比如一般纳税人通常增值税按“月”计税、申报,则此期间即为“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