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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校签订单班协议,学生毕业后有可能成为单位员工,学生在校期间单位给发的补助和奖励可以列入职工教育费
铂略会员70588615
提问于 2025-11-21 18:58
其实,如上所述,支付“补助和奖励、餐费”时,尚未入职公司,因而不必作为职工教育经费(这个还受比例限制),直接作为“管理费用”(招聘费用)即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不需要再摊销了,按处置时账面净值结转损益即可。
真实发生就可以入账,比如招待客户发生的就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限额税前扣除。
个人理解您这个合同内容要区分:新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属于一个混合销售行为,按增值税法以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来决定适用税率,我理解主要业务是销售设备,税率是13%;另外拆除旧设备和采购新设备不属于一项应税交易,应该和新设备采购分别计税,这个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
业务相对复杂,尤其是刚执行增值税法,建议和税务部门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