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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之间销售中药,上游开发票9 %,我作为买进方再向外销售可以直接也开9%么,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2-17 09:00
是的。增值税税率取决于货物本身,而非哪个环节?既然上游适用9%税率,则此货物下一环节也是适用9%税率。
销售自产“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以按照3%计税;显然,这是针对生产企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但是,中药也不是上述生物制品呀。
这个情况,或者民政给您出具收据,或者您要回当时给民政所开收据、重新按照退款之后金额开具,或者您开具红字(负数)收据以冲销之前给民政所开全额收据并有民政相关确认。总之,最终收据金额应与实际收款金额一致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相关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建议您据此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吧。(另外,若已全额开具发票,或者已全额收到租金,则增值税一次确认,这是没问题的。)
原则上,这构成与培训相关的成本费用(事实上,作为成本或者费用皆有道理)。细分来看,这种奖品,还是一种鼓励性质,且与培训收入、培训服务并无必然挂钩、联系,因此作为“销售费用”更加准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