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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户自身需求产生空运费,我司税务处理
铂略会员80603632
提问于 2025-12-23 10:22
非也非也。我举个例子来讲。比如您去饭店吃饭,饭店给您开具饭费6%发票,这没有问题吧?那么,因为您“紧急需要”,点了份牛排,饭店紧急采购了牛肉进来。那么,饭店是否单独给您开具“牛肉”发票呢?不会的,还是开在饭费里面呀。
这儿也是一样,您销售货物,那就开具销售货物发票。至于货物怎么来的,那是您的成本。“您如果不是空运来的,是工人自己生产的,总不能给人家开具人员工资吧?”
我觉得这样做不够严谨。
您需要根据历史经验、设备性能、生产计划等因素,对设备达到8000小时所需的运行时间做出最佳估计。
假设根据生产计划评估,设备很可能在第18个月末累计运行达到8000小时。那么,合理的租赁期估计就是18个月。
会计处理,应将100万总租金,在18个月内进行直线法分摊(每月确认收入约5.56万元)。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交易实质。
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财务报表能真实反映收入实现过程。
个人认为是不需要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二、(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另外,参考河南省税务局12366答复(2019-04-19) :公司因未按期支付出让金而缴纳的滞纳金,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不需要缴纳契税。多地12366(如浙江)均明确,此类滞纳金为违约惩戒支出,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需要你们双方确认一下赔偿款的性质,如果就是一种对服务质量不认可的赔偿,对方收款但未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收据给你方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如果双方协商作为之前收取服务款项的折让,那么应该冲红原来的发票,重新按折让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