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化债项目账务处理,报税报表怎么填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2-31 14:08
应当按照全额确认收入、计提增值税、开具发票。至于放弃30%债权,则属于债权损失或者债务重组损失,可以结转损益科目(营业外支出或者投资收益等)。
可以。
这个没有特殊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减值要求来做即可。其实原则很简单,就是自行判断,可以参照同类型产品在市场变卖残值收入为依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什么方式,计提的减值准备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如上所述,各业务应当分别开票、计税:
一、A公司销售酒店住房给业主,须给业主按照“销售不动产”开票、计税。
二、酒店业主向A公司提供住宿服务:
(一)A公司自用50万元,应由业主给A公司开具“住宿服务”发票;
(二)广告公司部分50万元,可由业主直接给广告公司开具“住宿服务”发票;A公司可作往来收付处理。
三、广告公司须向A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发票。
恰好,财政部近日发布了一个文件“财会〔2025〕33号”,其中对于这个问题有专门提及:
“当存在第三方参与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时,企业应当结合销售业务模式等相关事实和情况,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相应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行业如贸易、百货、电商、充电、来料加工、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等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不得在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对于上述问题来讲,打个比方,如果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了某种风险(比如保洁人员打扫卫生时出现伤害),那么主体责任如果是您公司,则您公司可以总额法确认收入;若您公司只是收取中间费用,上述责任由第三方物业公司承担,则应净额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