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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04 10:16
可以的,没有问题。何时抵扣增值税进项,是企业自己确定的。
您说的是什么影响呢?
不需要,只有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才需要做转出处理。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你说的情形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此无需转出。
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需要根据2024年汇算结果判断,2024年不符合小微条件,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就不能享受。
需要你们双方确认一下赔偿款的性质,如果就是一种对服务质量不认可的赔偿,对方收款但未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收据给你方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如果双方协商作为之前收取服务款项的折让,那么应该冲红原来的发票,重新按折让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