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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05 11:15
政策解读这个词范围太广了,千言万语也无法描述清楚,简单来说吧,核心目标:围绕 "国际化、品质化、便利化",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促进入境消费,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核心人物就是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鼓励政企联动,整合商圈企业、高校、培训机构等多方资源。
零售业可以通过:国际品牌引进,本土品牌培育,商品结构优化,支付方式多元化,语言服务强化,消费体验优化,跨境营销,数字化赋能等手段配合开展工作;
商业地产可以通过:空间布局优化,标识系统升级,支付环境完善,国际业态引入,国际化团队建设,商户服务支持,安全环境保障,跨界合作,国际交流等手段配合开展工作
只要是真实的支出就可以在账户上列支,只不过在所得税上需要做纳税的调整处理。
股权转让之前,乙并非被投资公司股东,不能作为被投资公司向被投资公司主张股东权益,其汇至被投资公司款项,也无法作为实收资本。当然,乙可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甲主张相关权力。(比如说,乙实际出了10%的钱,对应应得利润100万元,这个钱他不能向被投资公司要,但可以向甲要——前提“股权代持协议”载明相关权力。)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