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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正常开具发票)发生零星劳务200元,开票是免税还是按照1%开具?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25 14:32
首先说明一点,纳税期限(季度、月度、次)是针对一个纳税人,而非区分具体业务。也就是说,对于个体工商户,需要按期(季度、月度)申报纳税、开具发票。(至于“次”,通常适用于非经营者,比如自然人、非企业单位等。)
如上所述,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并非必然等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一种分类方式,个体、企业是另一分类方式),则适用1%税率开具发票;而若期末符合免税条件,则可免征增值税。
请您描述一下,上述“电缆”是否属于“安装”对象?还是二者各自独立呢?
目前,没有对“直接用于消费”的解释,我个人理解,招待客户餐费应该属于直接用于消费,这种餐费属于维系客户的一项费用,不是对应某项收入的直接成本。会议费中的餐费属于哪一类,要看看会议费是什么性质,如果属于企业承办会议取得收入,对应餐费我理解就不属于直接用于消费,如果就是企业召开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直接用于消费。
是的
依据2026年10号公告
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6.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