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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控股的企业将自产的苗木无偿转让给县法院,怎么进行入帐,以及需要使用销售吗,需要缴纳哪些税谢谢
Duke Congreve
提问于 2026-04-02 09:55
无偿对外赠送,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即便是视同销售,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也是可以免税的,会计分录就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关联企业交易往来,应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也就是说,非关联方发生类似服务,定价是多少,关联交易就应是多少。若不确定,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个情况,相比我前面所举“1000万买房”然后涨到5000万那个例子,更加直接了。既然不等比例减资,还是刚才那个分析过程:比如利润5000万,原本甲3000万、乙2000万;现在乙减资200万,告诉税务机关说只拿走了200万块钱。然后呢,持股比例变成600:200了,对于5000万的利润,变成甲3750万、乙1250万,乙拿走200万,但是损失了750万,这个也会让人不信的。
这个我理解是不需要纳税的。为什么呢?因为乃是等比例减资,双方各自拿走自己的部分出资,而剩余比例未变,即对于未分配利润所享份额未变,并未因为减资而发生权力转移,所以不产生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亦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