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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准备注销,分公司与母公司之前的往来款,分公司和母公司分别如何处理
容庆生
提问于 2026-04-03 16:03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
关联企业交易往来,应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也就是说,非关联方发生类似服务,定价是多少,关联交易就应是多少。若不确定,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国内段的费用”,则无免税规定,因此需要执行增值税法一般政策,依法缴纳增值税。
这个情况,相比我前面所举“1000万买房”然后涨到5000万那个例子,更加直接了。既然不等比例减资,还是刚才那个分析过程:比如利润5000万,原本甲3000万、乙2000万;现在乙减资200万,告诉税务机关说只拿走了200万块钱。然后呢,持股比例变成600:200了,对于5000万的利润,变成甲3750万、乙1250万,乙拿走200万,但是损失了750万,这个也会让人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