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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一致
柳凌春
提问于 2026-04-07 09:20
谁开具发票,取决于税法规定,而非“协议”。如果车是A公司租给您公司,就只能由A公司开具发票。如果B没有出租而开具发票,那就是虚开发票了。
明白您的意思了,“A公司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车型”、“B公司有这款车”,显然是B公司在出租,则B公司开具发票是对的。关于资金、合同问题,可通过协议明确之。
从“景区开票给携程,携程开票给游客”描述来看,这确实属于“转售服务”,并非佣金(若为“佣金”,则是景区直接开票给游客,然后提取一定比例另行支付给平台)。景区并未少缴增值税;当然,平台则需要全额(而非单依所谓“优惠6%”)作为计税基数。
工资部分以工资表,社保部分以社保缴费回执,同时加上对方结算凭证共同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