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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点晚于增值税税法上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什么科目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07 10:28
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确认会计收入时将增值税分离出来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贷方,待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借记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按税法口径分离计入待转销项税额的,不会出现您说的借方余额情况,计入贷方的时候就需要按预收款对应的增值税金额分离出来了,转销项税额的时候就是按计提的金额结转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工资部分以工资表,社保部分以社保缴费回执,同时加上对方结算凭证共同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