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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涉及的文化事业建设税问题

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个业务处理是否合规:
我司为生制造企业,现从关联方进货做电商,平台推广费签了合同约定由关联方承担60%(关联方有品牌曝光同步收益)。我司先向平台支付费用,收平台发票(90%软件服务费+10%广告费)后,向关联方按60%比例开票收回费用。具体开票规则:将平台票面“广告服务费”金额全额开给关联方,剩余应收回金额全部按“软件服务费”品目开具(即通过“倒挤”方式将软件服务费补足至60%)。我司有广告服务经营范围,每月均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因进项(平台广告费)与销项(开给关联方广告费)金额一致,计费销售额为零,故无需缴税。
想请教:这种“广告费全额转开+软件服务费倒挤补足”的开票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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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7-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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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2026-07-08 17:34

    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关键在于业务真实、定价是否公允?比如说,如您所述比例,您收了平台开具的9万软件服务费、1万广告费发票,是否平台确实给您企业提供了软件服务、广告服务,并且服务费金额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再比如,您又给关联方开了1万广告费、5万软件服务费发票,那么,您公司是否给关联方提供了广告服务、软件服务并且定价符合市场公允价格?

    从您描述来看,似乎并非如此;如此,那也恐怕经不起查呀。

    • 2026-07-09 11:59:45
      谢谢老师,我补充说明一下,业务真实性和定价公允性应该没问题。我司跟电商平台的交易是真实的,价格公允;跟关联方之所以有这笔费用往来,是因为关联方受限制无法直接做电商,所以由我司作为中转方跟平台合作。我们签了合同,约定平台推广费由关联方承担60%,因为电商业务主要是为关联方的“售货+品牌曝光”服务的。
      我真正纠结的是开票方式的问题:我司实际并不对外提供广告服务,通过“流转开票”方式把广告费转开给关联方,会不会涉及虚开?如果会,是否通过“费用分割”方式处理更稳妥?如果流转开票本身可行,那我目前“广告费全额转+软件费倒挤”的方式是否OK,还是应该软件和广告都按60%比例劈分开票更合规?
    • 2026-07-09 13:16:49

      对呀,既然“实际并不对外提供广告服务”,这就是虚开发票了。您说得很对,“费用分割”比较稳妥。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超过183天也算。
    相关政策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业财融合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6-09-30 10:11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变更不能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只能采用“未来适用法”。即:从变更当年起,按新的剩余年限重新计算折旧,以前年度已提的折旧不能推翻,也不能补提。

    你之前按50年折旧,现在想改按20年,虽然20年符合税法最低底线,但从50年缩短到20年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资产实际使用寿命缩短(如结构老化、技术淘汰、重新评估等)。若无合理理由,仅因“利润大”而改,会被认定为“随意变更”。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6-09-30 09:00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没看懂你的问题,能源公司是子公司,他可以分红给母公司,你问的是能源公司收到投资收益?他的投资收益来源于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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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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