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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报表中如何列示?是在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还是在利润表中单列一行显示?国家规定是什么?
【解答】您好!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发生额,不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即不属于当年损益,不计入利润表,而是直接转入“利润分配”科目,作为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调整。因此,调整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初数.。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