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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代理记账公司,帮别人代账时会计人员的名字是代理记账公司的名字还是谁做账是谁的名字。还有怎么将代理记账风险最小话。
【解答】您好!
一、即使从语文上理解,“会计人员”当然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然人,而非某个机构(那是会计机构)。反过来看,如果代理记账情形下的会计人员填写“代理公司名称”,难道企业自行聘用人员记账时的会计人员填写“企业自己名称”吗?显然并非如此。
二、负责任地讲,代理记账风险最小化,必须“依法、据实”。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