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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土地测量、环境检测等相关工作,工作中支出主要是人工费等不可抵扣支出。如果我们成立一个关联的劳务公司(小规模),接受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工作,同时取得劳务公司5%的差额专票抵扣是否可行? 这个劳务公
【解答】您好!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七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规定中未提到合伙企业不可以申请问题,具体规定请咨询当地审批机构。
关于何种税筹方式更优化,需要根据企业收入额、合伙人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现有条件无法做出判断。
例如:利润100万元
(1)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10万元,个所税得税2万元
(2)合伙企业:2人合伙个所税(35%新)21.9万元,12人合伙个所税(10%新)8.2万元。
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可以并且理应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都需要代扣个税,对于职工来讲抽奖所得要并入工资薪酬计算个税,没有金额标准,全部合并到工资总额计税,购物卡就按面值确定计税金额,实物奖品按货物的公允价确认,也就是市场价。
发票最好和实际购买的商品一致,能更换最好更换,如果确实无法更换,个人理解金额总数一致,而且不是实物资产,问题不大
预付卡的相关政策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