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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国外母公司代垫在中国的税金,签署了代垫协议。请问针对这个协议中国公司需要交税吗?如果需要应该交什么税?谢谢
麻烦您补充一下,缴税是基于什么业务?为什么代垫?上述代垫款项是否收回?
您好于老师,是国外母公司在中国的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国外公司,所以国外母公司委托我们帮他缴税,我们先把税金交上然后收汇。谢谢
银行还需要我们开给国外母公司的形式发票,这样我们要确认收入缴税吗?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