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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符合这个优惠,必须具备两点:一、无偿;二、企业集团。
发票应当据实开具。
如您所述,既然“A公司收回设备,再出售给C公司”,则“A公司开具发票给C公司”理所当然,可以并且应当开具。至于“A开给B的发票无法退回”,则是另外一回事。A公司应当告知税务机关此事,即:B公司没有购买此设备,当然不能以此抵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按照不含税金额来作为基数计算的。
虽然没有发布直接、明确的文件,但是从“增值税价外税”的原理可知,增值税部分原本就不构成收入;这一点其实异议不大。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三类:
一、能够明确区分用于征税项目者,直接抵扣;
二、能够明确区分用于免税项目者,直接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特殊情形显然您是知道的,我不再重复。)
三、对于不能区分者,才计算比例、分摊抵扣,公式即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合计
其实,关于发票开具,有一个非常基础、非常简单的要求,就是“据实开票”。
比如说,如果您公司向甲方提供服务,那么,就只能给甲方开具相关服务发票,而不能给其他任何一方开。这一点没有任何回旋之处。您可向其沟通清楚,如何开票,依据的是税法,不是合同。
事实上,如果是两个楼中间连接通道,就是人们可以从这个楼走到另一个楼,这是属于房屋建筑物的,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按照您的描述,“连接了一些管道,主要是用于一些液体原料和生产中物料的传送”,如果咱俩对于这个“管道”的理解没有出现歧义,那么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一般纳税人采购水果销售,需要计提销项税额;则其相应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关于是否抵扣问题:
(一)用于应税项目,可以抵扣;
(二)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
(三)若无法区分,则计算、分摊是否抵扣。
就法律而言,现金投资并未禁止。
但是呢,现在上街买菜,花几块钱也刷某信、某宝,而不拿现金了。若说要拿说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现金去投资,不免令人怀疑。
那么,有几点就必须经得起怀疑、经得起检查,比如现金来源是否合法、现金出资是否真实、现金使用是否合理。
贷款我们默认是三年期(当然有些固贷时间可以更久),实操中融资租赁一般利息更高(含在租金里),且周期更长,所以才做了这样一个类比。
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另外,相关资金流水(您不可能支付现金吧)可以作为辅证。
销售时所适用税率,与从哪儿购买、供应方适用税率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您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货物适用13%税率,则您公司销售时即应按照13%税率开票、计税,而不应考虑其来源若何。
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水果则按照9%税率计提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