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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形无需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公司把自有房屋无偿租赁给政府部门使用,则纳税义务发生转移。而政府部门公务用房无需缴纳房产税。
需要与您产生应收账款时的销售种类一样开具发票。比如,您销售衣服,应收账款10万元;现在判决加收利息2万元。那就是“销售衣服12万元”。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从图片内容来看,开具“广告服务”发票可能更加准确一些。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请您补充一下,您是否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
不需要缴纳。
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快递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国际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因此,上述情形可以适用零税率,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开具发票。
答复:发票按C&F价开具,同时备注注明并填写运费金额。
税法并不禁止现金支付。但是,比如好几万的现金支付,必然引起税务机关怀疑,因此您要经得起查。(也不要对此不满,其实您也知道,现在就是上街买棵葱,都刷某宝、某微了,何况几万了。如果没有其他目的,那么大额现金交易,恐怕现在您自己也不信吧。)
不能。
一、税法明确,贷款服务不得抵扣。
二、差额征收项目,并不包含贷款利息。而依税法基本规定,销售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也就是说,除非另有差额扣除规定,否则全额计税。
相关政策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综上来看:
一、子女教育并未限定“幼儿园”。
二、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因此,发票只开“教育辅助服务”,其实不太准确。
三、需要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取得的子女教育费补贴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可以税前扣除。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可以这样入账。但是,不能用来抵税。
向自然人购买货物,如果金额未超过500元,可以不用发票;如果超过500元,就要向其索取发票,才可以作为抵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