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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年已经入账的发票发现错误,不能用21年开具的发票直接替换已入账发票,因为新开具的发票开票日期在21年,属于21年当年取得的凭证,应当在21年入账。贵公司应当按差错更正进行处理,在21年用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冲掉原账务处理,再以重新准确开具的发票在21年入账。
您好,假如逾期租金为20万,适用增值税税率13%,收到14万的清偿款,剩余6万未收回,则应作如下处理:
1、计提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 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7.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
2、租金逾期,按估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坏账准备 20
3、确认坏账
借:坏账准备 20
贷:应收账款 20
4、收到清偿款:
借:应收账款 14
贷:坏账准备 14
借:银行存款14
贷:应收账款 14
税务方面,无需单独处理。
没有明白您的意思。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扣缴增值税金额,与进项税额没有关系啊。
登陆到你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在查询模块,可以找到信用等级查询子模块,点击进去以后有详细信息查询,可以看到因为什么事项扣分。
您好,题中提及的“无需人工录入发票信息的电子发票”实际上是包括了两个事项,一个是电子发票,另一个是第三方发票平台。
电子发票的申领,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购,根据企业发票限额、发票种类等信息提出领购申请。待税务局受理成功后,直接用金税盘读入电子发票就可以了开具使用了。无需人工录入发票信息的电子发票,比如淘宝,实际上是阿里巴巴发票平台提供的电子发票一站式服务,阿里巴巴发票平台与淘宝订单系统相通,可以将订单信息转换为买家申请开票的数据,卖家在审核后申请数据后,阿里巴巴发票平台可自动开票,开票信息能够自动录入回传,供买家自助查看、下载、打印。类似的发票平台还有51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微信发票助手等,能够实现线上开具发票,第一时间交付发票。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价款扣除原投资金额,如果有房产的需要进行评估,确认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股权转让过程还应该缴纳印花税,税率0.5‰。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税种。
公司买车应体现在购车发票是公司抬头,如果贷款也应该取得公司抬头的利息票据,否则不能税前扣除,如果可以取得票据,由法定代表人私户还款,然后公司再支付给法定代表人也是没有问题,可以理解为就是法定代表人先进行了垫付而已。
账务处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收据作为核算依据,但税法上如果快餐店属于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必须要开具发票给你公司才可以税前扣除,如果不能取得发票只能做纳税调增处理。
在建工程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应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所以罚息也应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因为罚息性质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目前是资本化利息对应的罚息,所以也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可以。
文件依据:
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80号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您好,增值税做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附加税和所得税进到费用,科目和支付的款项进到的科目一致。
一般不可以。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九条: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除非属于以下特殊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本公告适用范围是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本公告所称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