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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境外公司和国内企业没有购销合同,因此赔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果贵司是代收代付,如有税收协定,可以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也即不用代扣代缴税金。但要向境外公司索取资料留存备查(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报告表和境外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及保留代收代付的记录(国内公司支付给贵司的金额和贵司支付给境外公司的金额的银行支付记录,证明两者金额是一致的。若还有其他书面资料也可以一并保存)。
政策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一般纳税人,购买时已经抵扣进行税金的,适用一般计税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政策条款: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1、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增值税上均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法人为标准来判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分摊到分公司名下,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缴税。另外,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填报的信息是总分公司的合并数据,所以在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时,是以总分公司的合并信息来判断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的,方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计算总分公司合计应纳税额。
3.是否适合设立分公司,要看企业具体情况。
1.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计算方法: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3.税收上,未缴足应交缴资本额是指最终全部应交缴额。
相似问题请参考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3102。谢谢~
1、投入使用后,可以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如果已经投入使用,贷款利息应该费用化处理,并非不暂估入账贷款利息就费用化。
3、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之前的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原产权所有人。
参考文件:1、(国税函[20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请联系当地税务部门
1.主要政策法规:环保税法及其条例,
2.政策解读: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副司长孙群做客税务总局网站,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谈环境保护税立法"为主题,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fangtan/180206fangtan/index.html
3.各地省一级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环保税暂行办法。
如果能够准确估计,可以计提,但税法是对实际支出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扣除,因此如果会计计提质保费,在所得税汇算时需要纳税调增。
目前对于专用发票冲红,有比较明确的文件规定,对于普通发票冲红,可以查到的政策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但这条并没有说由于开票信息有误是否需要收回,但各地税务部门有该问题的解答,您可以参考,并询问当地税务机关。
比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对此有详细的规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部联次或者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后,可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将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联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或者有效证明粘贴在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的背面。
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指的是货物购销合同,所以巧克力购销需要缴纳印花税,购买环球影城门票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