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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 1882个问题 1513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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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增值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现行政策规定就是这些,并无进一步明细规定。个人认为,可作如下考虑:

    (一)若上述活动,只产生一件(套)样件,则主要业务应为研发、开发;而若据此批量销售,则研发、开发服务(附属)于销售了。

    (二)亦可参考各自市场公允价值,即单独买卖上述货物多少钱,单独找人研发需要花多少钱?当然,若无市场可比,可依上述第(一)项。

    当然,正如上面所述,“并无进一步明细规定”,也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你主要业务是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税法之后税率为9%,您的附属业务也是安装路由器吗?还是赠送路由器?按你所属附属业务原来是13%,那就是货物?如果认定未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的属于混合销售,按主要业务确定税率,应该是全部9%,开具发票时如果合同没有分开价格,可以按全部金额开具基础电信税收编码的发票,如果合同分开标注价格,都采用基础电信的税收编码,编码后边星号内可以分别写宽带服务费和货物的名称,分两行开具。

    会计准则 内控与合规 管理会计
    1个回答2026-02-11 13:11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这部分发票需要红冲后开具正确税率发票,因为政策是从1月1日执行的。

    服务期:2025.7.1-2026.6.30的业务,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属于26年之前应该确认的收入可以开具6%的发票,之后的开具9%的发票,可以在一张发票中体现两个税率。但提示一下,如果26年开具该业务6%的税率,是否之前已经按无票收入纳税申报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属于为及时确认收入,会涉及滞纳金了。

    会计准则 管理会计 成本控制
    1个回答2026-02-03 14:09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直接凭证就是出库单之类。另外,比较关键的是,这些产品形成过程的凭证,比如材料、费用发票,人员工资凭证、资料等。

    内控与合规 管理会计
    1个回答2026-01-28 09:15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您指的是填写A104000报表吗?可以填写到咨询顾问费或者其他项目。

    会计准则 管理会计 财务分析
    1个回答2026-01-15 17:21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之前是怎么约定付款期限的呢?

    会计准则 管理会计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6-01-13 10:43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并非会计凭证装订的法定必备资料,无强制法规要求必须装订;但实务中建议装订,便于查阅与核对。

    管理会计
    1个回答2025-12-25 19:01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目前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法并无上述规定,如此则需要依照基本规定(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执行。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可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管理会计 财务分析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12-16 16:52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涉及损益调整的,可以在25年进行冲回处理。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调整发生年度的损益,25年计提的可以在25年进行冲回处理,以前年度的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会计准则 管理会计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12-02 11:42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具体是什么情况?不是你的房子,怎么由你来收取租金呢?您是转租过来的?还是代管的?

    印花税是行为税,只要签订租赁合同就应该缴纳,所以原则上你签订了合同,应该由你缴纳。

    会计准则 管理会计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11-26 10:00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如果该员工从事特殊岗位,此岗位可能有损身份健康,比如煤矿、化学车间,而给其离职体检,显然属于劳动保护费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而又比如不过是办公室员工,岗位并无健康损害,而给其体检,则为福利费用;需要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并涉及个人所得税了。

    管理会计
    1个回答2025-11-19 16:18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一、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任职、受雇性质,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若非上述员工、雇员,而只是单纯支付服务费,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第八条

    管理会计
    1个回答2025-11-1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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