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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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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这个事情,现在和之前一样的,2026年并无不同,即这种“建筑服务*劳务分包费”开法原本就不准确。所谓“分包”,就跟商业流通一样;同样一件衣服,厂家开票“销售衣服”,商场开票也是“销售衣服”。这儿也是一样,同样盖一件房子,总包直接盖,那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分包去盖,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即使分包只盖一面墙,那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
这个主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不能给自然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影响不大;当然,最好还是勾选。
据我了解,律师接了业务,即收取代理费,同时相关代理业务随之开展,因此,收到代理费时,直接确认收入、计提增值税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上所述,增值税应税行为(租赁服务)并未发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应当开具发票(若已开具、理当红冲);所收款项属于违约金收入,可以作为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来确认公允价值,然后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的。如果账面上有房产、土地。无形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的,是需要做评估,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来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季度预缴的金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不含个人部分。
注:实务中,有些地区口径是包含个人缴费部分的,所以建议再和当地相关部门核实一下,以当地规定为准。目前公开可以查询的没有辽宁省的,建议还是和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一下。
例如湛江、永泰市的填报口径是包含:
湛江市:https://mp.weixin.qq.com/s/WCOcZMsFqU10bu7Ftwo-lg
永泰市:https://mp.weixin.qq.com/s/HBINwIPXJmmeA5P8SHN60w
其他地区大部分的填报口径为不包含,例如:
佛山市:https://mp.weixin.qq.com/s/HOS04LlmC6ZDzIFswoldJw
石家庄: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Q2MDkyNA==&mid=2247672283&idx=1&sn=4309ab2e95b15cb22b6a39221ec8a6a5&chksm=9613200058698cc180007be5b38779dee9ce025043105edf9e24153104ea10b1f9b35dca92b8&scene=27
您说的人员外包是什么意思,是对方单位派人到你单位,接收你单位的安排完成你单位的工作吗?如果是这样属于劳务派遣业务,开具发票应该为生产生活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既然“可以用5年以上”,则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实应当分摊:若此装置乃是自有,则可并入其价值,一块计提折旧;若非自有(比如租入),则可单独确认长期待摊费用,以五年摊销之。
从上面图片显示信息来看,合同已由“乙卖给丙”改成“乙卖给甲、甲租给丙”。而对于乙来讲,客户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应当随之确认对甲之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销售成本。而非按照原合同来做。
确实,若销售已经发生,则属于合同对价发生改变,应当按照折扣后金额开具发票;若已按照原数开票,则应红冲之。而若销售未发生,则并非合同对价,无需开具发票。
合同印花税是依据合同金额。
如果时间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变更了合同,可以按变更后的合同计税,多退少补。
可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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