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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内销业务,则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其本身若非出口,则也不能退税。因此一并计入车辆成本即可。
是的,需要。
个人理解,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原来摊销也是计入管理费用,只不过现在由于退租,只能一次性计入,但也需要和原来按期摊销保持一致。
完全可以。
首先,无形资产即指所有权,也指使用权。比如“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明确,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其实,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对于存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限的无形资产,可按其期限摊销之。
可以。租赁服务包括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租赁皮卡车”就是属于动产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