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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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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十六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注:不符合上述定义,则不能抵扣。(比如,员工出差住宿500元,公司报销300元,那另外没有报销的部分对应税额就不能抵扣。)
纳税人应当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注: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规,则不能抵扣。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第二十四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对应的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第二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属于用作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照增值税法和下列规定处理:
(一)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既然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则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则需要按照货物税率即13%开票。
小规模专票普票都是1%
我理解是需要报送的。虽然您提及“是代收代付性质的商家”,但其实平台可能都是这种模式;即平台只是提供一个渠道,还是各商铺自行销售。所以平台应当全部报送全部经营者涉税信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上面条款您已列出。事实上,上述各项,乃是“孰先原则”;即,若货物发出,虽未收款,或者款项由平台保管,亦应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至于安装业务,比如说,常理上讲,您在网上买了一台空调,确实需要安装;但您6月份买来,平台9月来给您安装,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销售发货与安装,其实也就差了几天而已。至于特殊情况,肯定只是“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但若滥用此条款,恐怕会引起税务机关预警的。
不可以了,人力资源服务不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这个在实务层面是比较明确、没有太多争议的,即需要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那这样不可以的。发票开具要求三流(货物服务、发票、资金)一致,票实完全相符;您应如实开具发票才行。
进口商品因质量问题退货返修、再复进口,核心是按 “修理物品”(1300)申报,出口免出口税、复进口仅对维修费 + 零件费征税;已付汇走退汇 + 维修费付汇,未付汇走拒付 + 维修费付汇,全程需完整证据链与时限合规。
一、三次报关(出口退运 + 复进口)核心注意事项
1. 出口退运(第一次报关)
监管方式:修理物品(1300)(非 “退运货物 4561”)
时限:自原进口放行起1 年内,超期需海关特批
必备单证:
(1)原进口报关单、税单、合同、发票、装箱单
(2)质量问题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供应商确认函、双方返修协议
(3)修理合同(明确维修内容、费用、工期、复进口时间)
保证金 / 保函:金额≈(预估维修费 + 零件费)×(关税率 + 增值税率)×110%
要点:出口免征关税;海关验核货物原状、无擅自改装
2. 境外返修(监管要点)
维修期限:通常6 个月内复进口,可申请延期至1 年
留存:维修报告、费用清单、更换零件明细、工时记录
旧件 / 坏件:原则上复运出境,无法复运则销毁,不得内销
3. 复进口(第二次报关)
监管方式:仍为修理物品(1300)
必备单证
原出口修理物品报关单、返修协议、维修报告、费用发票
更换零件清单、支付凭证
保证金 / 保函退还申请
要点:海关验核维修后状态,与原货物一致;超期未复进口,保证金转为税款、按一般贸易补税
二、税务影响(关税 + 增值税)
1. 出口退运环节
免征出口关税(因品质 / 规格、1 年内原状退运)
原进口已缴关税 / 增值税:暂不退税,待复进口后按新规处理
2. 复进口环节(核心)
计税基础:仅对境外维修费 + 更换零件价值征税,不按原货全值
关税 =(维修费 + 零件费)× 关税率
增值税 =(维修费 + 零件费 + 关税)× 增值税率
免税情形:若为无代价抵偿(免费维修 / 更换),且符合条件,可申请免税
保证金处理:复进口申报缴税完成后,凭海关通知退还保证金 / 注销保函
3. 原进口税款处理
已缴税:不退税;复进口仅缴维修相关税费
若最终不复进口:按 “退运货物 4561” 申报,可申请退还原进口关税 / 增值税(1 年内、原状、质量问题)
三、付汇 / 款项处理(外汇 + 财务)
1. 已付汇(全款已付境外)
第一步:出口退运时办理退汇
向外汇局申请《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
凭海关出口报关单、退运协议、质量证明,办理原路退汇
境外退款入账:申报交易编码0208(退货退款),附言 “质量问题退运退款”
第二步:复进口时支付维修费
凭修理合同、维修发票、复进口报关单,办理维修费付汇
申报交易编码121010(维修费 / 服务费)
银行凭报关单、合同办理付汇,完成外汇核销
2. 未付汇(全款未付)
第一步:拒付原货款
凭海关出口退运报关单、质量证明、退运协议,向银行申请拒付 / 止付原货款
外汇局核销:凭原进口报关单(批注退运)+ 出口报关单,办理未付汇核销
第二步:仅支付维修费同 “已付汇” 第二步,凭维修相关单证办理维修费付汇
四、常见风险与合规红线
申报错误:误报为 “一般贸易”,将按全值征税、无法退税
超期:复进口超 6 个月 / 1 年,保证金转为税款、按一般贸易补税
证据链缺失:无检测报告、维修合同,海关不予免税 / 按修理物品申报
旧件违规:维修换下的旧件未复运出境或擅自内销,面临处罚
比如说,您原本应当付给供应方100万,供应方给您开具100万的发票。现在因为供应方违约了,您公司依照约定扣下5万,只向他支付95万,则其给您开具95万发票;若其已经开具100万发票,则红冲5万(即开具“-5万”,100-5=95)。
关于这个问题,既然“代收代付”,则员工属于您公司,也是您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人事代理公司只是“代理”而已。也就是说,人事代理公司只就收取您公司的手续费给您公司开具发票;而您的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您公司仍依工资表、发放记录和缴费单据(这二者可由代理公司提供)入账。
这属于(因拖期货物)而给予的“销售折让”,应当按照扣款之后实际收取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及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已经开具发票,则可红冲扣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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