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可以的。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不可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也就是说,是否“招待”,与建造固定资产没有必然关系(至于潜规则之类,上不得法律)。因此,招待费不能计入在建工程。
个体户要增值税的,如果连续四个季度销售额超过500万,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一般税率13%,销售服务税率有9%,6%等。缴纳了增值税就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附加税。然后需要按5-35%五级超额累计税率计算经营所得个税,员工发工资需要代扣个税。另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答复:
需要快递公司开具以国外公司为抬头的发票,贵公司与国外公司的款项往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以形式发票或者收款收据为凭证。银行收款对应的明确为代垫款项收回。
既然收款单位乃是政府部门,则此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当并入相关资产成本,随其折旧、摊销或者销售进度一并税前扣除。
借:某资产(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既然收款单位乃是政府部门,则此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当并入相关资产成本,随其折旧、摊销或者销售进度一并税前扣除。
借:某资产(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对,按照您的描述,确实完全发生在境外,无需扣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二者没有本质区别,皆为“代理服务”。严格来讲,对于“代理服务”而言,应由实际提供餐饮服务一方(即酒店、饭店之类)开具餐饮服务发票,而由代理方就其“代理收费”部分开具发票。如果代理方直接开具“餐饮服务”发票,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一买一卖”,没必要体现“代订”字眼了。
当然,作为普通发票,用于税前扣除,只要发票本身没有问题,那也估计问题不大。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关于这个业务,税法规定非常明确,只要分红,就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实,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主体。既然“工资社保由母公司发放”,说明这些人员本是母公司员工。而所谓“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工作,社保费子公司转给母公司”,转的不是“社保费”,是“劳务费”。因此,母公司应当就此项劳务派遣收入给子公司开具发票,这样子公司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作为“价外费用”,有一个关键前提:因“应税销售行为”而发生或者收取。如上所述,没收此押金,若是因“应税销售行为”停止(承租方违约中止租赁),则出租方无须对于“没收押金”开具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