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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税款所属期。
“财税(2008)2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该条款仍然有效,并未废止。
你问的是中国人,没有说清楚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所以我分别给您作答。
一、自然人
自然人投资港股、美股,仅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票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合理费用(例如交易手续费)后的差额 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上市公司向股票持有人分配的股利,按分配的金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持有股票或买卖股票向美国联邦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类的税款可以抵免该事项向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抵免金额不得超过应向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持有股票或买卖股票向香港税务机关缴纳的利得税可以抵免该事项向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抵免金额不得超过应向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美利坚合纵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九条
2、《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六条
二、法人
法人组织投资港股、美股需要向中国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股票买入价-股票卖出价)/(1+1%)×1%,2028年1月1日起1%变为3%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股票买入价-股票卖出价)/(1+6%)×6%-进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征收率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征收率
股票买卖的价差和分得的股息应当并入该法人组织的营业利润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因持有股票或买卖股票向美国联邦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类的税款可以抵免该事项向中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抵免金额不得超过应向中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持有股票或买卖股票向香港税务机关缴纳的利得税可以抵免该事项向中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抵免金额不得超过应向中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美利坚合纵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九条
2、《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第四条
5、《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6、《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
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这个工作,现在非常敏感。直接说吧,仅仅凭发票抵扣,肯定不行。您至少还需要留存合同、资金流水、物流单据,另外,现在税务机关可能还要求上游生产企业已经就您申报抵扣油品已经缴纳消费税的证明。即使有了这些,也不排除主管税务机关对于抵扣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查。
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如下答复:
问:员工取得铁路电子客票需要用于公司进项抵扣,购买方填公司名称还是员工名称?
答:旅客如需将铁路电子客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相关单位的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0 15:16: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原文链接: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503/50a6b834dba94ff69b981eb451c20670.shtml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政策,你需要判断收到的补助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如果满足就可以不征税,否则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反过来说,哪些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印花税乃是正列举征收,只就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举项目征税。也就是说,这个表上没有的,都不用交。
您可以搜索一下这个表。我这儿粘不上。
可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也可以以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但是不属于个税免税的情形,需要缴纳个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定义,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农产品-动物类-畜牧产品)的征税范围。
显然,火腿以及火腿肠开发票适用13%税率。
不可以。
如上所述,“与最终控制方之间发生应税交易”,则依照上述文件规定,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即: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即属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加计抵减基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 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因此,若上述车辆已于5月减少,则6月即无需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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