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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述,既然是“在境内的差旅费”,也就是说,这是“差旅服务”是发生在“境内”,因此,确实需要依法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您的描述是双方共同接受顺丰服务,按上述规定,我理解给对方开具分割单就可以。
按照您的描述,这根本不属于劳动合同。所谓劳动合同,就是您公司招聘员工,按月发工资、交社保。这就是一般建筑服务,应当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对方需要提供建筑服务发票才行。
一、既然乃是“在职期间的销售佣金”,则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相关定义,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所谓“税务局告诉他……公司有义务帮他代缴40% 的预扣缴个人所得税”,我猜这个人在故意选择性地听,或者选择性地和您说。税务局不会这样讲,这是基本常识。这个人这样说,没人会信。他故意说了一半,应当是“代扣代缴”,他却故意只说“代缴”。
三、既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则无需开具发票,也无需缴纳增值税和城建税。您公司向其支付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即可——再强调一下:不是您公司“代缴”,是“代扣(从他的钱里扣下)代缴(交到税务局)”。
首先,个体工商户没有分红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作社所得税率为25%,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港澳台人员适用上述政策。
二、上述各项,发票与所列相符即可,比如“洗衣费是干洗发票”可以。但是,其发票金额、项目等,须经税务机关审核合理方可享受此项政策。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
如上情形,您只是提供了结算流程。但是,需要您来补充一下,以上各方,分别因为什么具体业务活动(卖了什么、买了什么),而进行了上述结算?
首先,对于增值税抵扣凭证而言,普通发票必须是税法明确列举项目才可以,比如公路通行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农产品收购等。而机票的退票费,属于“其他现代服务”,因此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的。
注:财税〔2017〕90号
二、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事实上,无论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执行口径差不多,针对境外单位,都是对于完全发生在境外并不扣税(事实上也扣不了)。如您上面所述,其实都是“向马来西亚公司提供服务”,即服务发生于马来西亚。因此,个人理解,上面这些情形,都是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是的,正当如此。
相关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如果您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法抵扣。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您好,
生产型出口企业计算增值税综合税负率一般采用下列公式:(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销售额+当期按适用税率申报销售额)×100%
您可以按这个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