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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与合规 4452个问题 1107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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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会计准则对此并不禁止。但是,税务处理方面,基于“三流(销售方、收款方、开票方)一致”原则,似乎有些疑虑;因此,建议对此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比较好。

    会计准则 内控与合规
    1个回答2025-02-07 16:09
  • 朱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客户预存5万元,赠送5%优惠券,优惠券就是25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0000.00

           销售费用  2500.00

    贷:合同负债——本金50000.00

                            ——赠款2500.00

    根据合同条款,贷方也有可能按预收账款进行确认。预存款政策如果是为了促销,确认为销售费用,如果是为了融资应确认为财务费用。

    客户使用使用优惠券2000元+预存款8000元购物时

    借:合同负债——本金8000.00

                            ——赠款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50.44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

           主营业务收入                                        8849.56

    客户后续使用优惠券在你公司订货,优惠券的部分不能开具发票。客户与你公司签订10000元的合同订购产品,使用优惠券2000元+预存款8000元结算,你公司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只能开具8000元的发票。但是不能简单的开具为8000元。发票内容应当分为两行:

    1、第一行按正常的销售进行开具,金额部分开具8849.56元,税率13%,税额1150.44元。

    2、第二行按折扣开具,金额部分开具-2000元,税率为不征税,税额***。

    这个结论可能你感觉有点别扭。你按下面的逻辑考虑就理顺了。

    预存50000元时如果客户要求你直接开发票,那么你应当开具50000元的不征税的发票。消费后开具发票与消费前开具发票,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应当是一致的。所以在预存款不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一次性将5万元预存款和2500元优惠券都消费了的情况下,也应当开具5万元的发票。

    假如一个企业现款销售商品价格是50000元,赊销一年的情况下售价52500元(先购物后付款)。那么赊销的情况下该企业需要按52500元计算缴纳增值税,是不能按50000元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多出的2500元具有利息性质。那么先付款后购物的情况下,也应当按本金和利息的合计数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你们家的业务国家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上述答复是我本人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

    会计准则 内控与合规 发票
    1个回答2025-01-24 17:58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这个得结合合同如何签署进行判断,如果合同明确是A公司提供服务,就需要A开具发票,而不能B直接给你开具。如果合同明确A只是为你对接B公司,由B直接向你提供服务,就可以由B开票给你公司。

    财务报表 内控与合规 发票
    1个回答2025-01-24 09:55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标准利润表,并无上述表格内各明细项目。况且,您只是“管理费用”下面明细变动,自然不应涉及“税金及附加”项目。因此,您的表格估计是格式设置错误。

    财务报表 内控与合规 成本控制
    1个回答2025-01-22 14:54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你是说适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不可以的,适用该政策只限在采购当年。

    财务报表 内控与合规 财务领导力
    1个回答2025-01-22 11:2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对此并无特殊规定,则执行上述一般规定。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这个事情,关键在于事实。无论合同是否约定,或者说,补充约定、口头约定,也属于约定,只要事实上“承担律师调研的差旅费,实报实销”,如实支付费用,应是理所当然之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内控与合规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01-21 18:46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您说“车间能用上”,如果是作为材料,使用后构成新的产品,那么这个存货就要结转为原材料;如果属于反复使用,作为生产工具、设备用于生产别的产品,则可结转为固定资产。

    内控与合规
    1个回答2025-01-21 11:22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属于餐饮发票,不属于娱乐发票,发票和实际业务相关,餐饮取得发票就是餐饮发票,和对方经营范围没关系。

    内控与合规
    1个回答2025-01-21 11:0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可以。

    这不是经营活动,也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无需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印花税征税对象,是应税凭证(比如合同),计税依据则是合同金额。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1、如果是成本法核算,后期被投资企业做出分红决定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如果是权益法核算,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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