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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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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太明白您的意思?您可以带上数字、用“第三人称”再具体、详细描述一下这个业务。
通常来讲,“挂靠”不是一个合法合规的方式。既然“过户在租赁公司名下”,那就应当作为租赁公司车辆。
其实,无论会计处理、税务处理还是合同条款内容,都应当与事实相符。如您所述,既然“实质业务是将货物放在平台,当平台实际销售完成后,再收取款项结算”,那会计、税务处理以及合同条款皆应依此办理。至于合同条款,若与事实相符,则应修改之,即修改至与事实情况相符才行。
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无法税前扣除。
参考目前税务的口径,要么在阿里资产等应收账款销售平台上,把相关债权给卖了,有第三方愿意收购,要么起诉、走诉讼程序,否则确认坏账损失基本都不会认。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二条。
首先,年底按照四季度应当预缴税额进行计提,并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个基本不作太多纳税调整,以会计利润为主(加速折旧、加计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所得减免、弥补亏损等可以调整,另外需要“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可查一下季度申报表格式及填写说明。
然后,次年5月底前完成汇算清缴,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纳税调整,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从上面描述来看,本身没有反映出太大风险。也就是说,上面只是代收代付款项问题。只要所载业务本身真实、合法、合规,如实履行相关义务(比如申报纳税,及时偿债)即可。当然,按照您的描述“公司营业执照过期未更新”,银行账户“将要”被冻结,那为什么不及时更新呢?若另有隐情,那就不好说了。
前者通过销售费用,后者视为分红并且需要倒推。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一)发放工资、代扣(预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二)申报、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一、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分割单仅限于共同接收的劳务,您这个属于货物类的,不能采用分割单。
个人理解您这个合同内容要区分:新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属于一个混合销售行为,按增值税法以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来决定适用税率,我理解主要业务是销售设备,税率是13%;另外拆除旧设备和采购新设备不属于一项应税交易,应该和新设备采购分别计税,这个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
业务相对复杂,尤其是刚执行增值税法,建议和税务部门沟通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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