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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您来补充一下:减资之时,三位股东分别从公司拿走了多少钱?
是的,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备案。但是,关于企业集团,需要补充一下:
在《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后,集团母公司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原已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可不再公示。
因此,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成员应以集团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或以已经取得的《企业集团登记证》为准。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类似问题我之前也回复过。请看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请注意上述“合计”一词。比如实收资本增加1000万,资本公积减少200万,则合计金额增加了800万,计税依据自然也是800万。
减资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
通俗来讲,比如您说A股东由2000减少1300,那A股东这次从公司拿走了多少钱呢?
既然“协商给余款打个折扣”,则实为“债务重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购买月饼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一)发给本企业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
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发给派遣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
需要按照工资薪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发给门岗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四)发给其他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参考文件:国税地字[1988]第30号。
您是车辆所有人是吗?充电费类似加油汽车的汽油费,所以计入交通费用比较合理。
换电池的费用,需要根据金额大小来判断,我理解如果金额较大,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以折旧的方式计入损益。当然换电池的时候应该把原来电池的价值从原值中扣除。如果金额不大,直接计入车辆的维护费用中就可以。
另外您这里说的换电池,又提到租赁电池,俩者是什么区别?
数电票目前只要求必须填写购买方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其他项目可以选填,而且数电票后采用了电子签章,发票上不再有发票专用章,所以您去的发票是合规的,可以使用。
机油,即发动机润滑油,属于成品油。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开具发票。
公司愿意出钱,那没问题,这是公司的权力。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计税依据。比如原先作价100万,那股东当时技术转让收入就是100万,按这个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呢,现在公司愿意替个人出钱(什么钱不重要),那出的这个钱,就增加到个人收入里面了。
这个就是看双方的协商了,就是一个劳务外包价格,至于包含什么,目的是为了确定最终的价格,如果对于价格您认可就可以,是否包含残保金其实并不重要。残保金是对方企业应该缴纳的,即便不和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残保金对方依然要缴纳,而且残保金是按企业整体情况计算的,和做某项外包劳务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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