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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的社保委托第三方代发机构在异地缴纳,这部分社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28 15:4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说的真实发生,且属于本企业高管支付的社保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但由于不是本企业直接支付,需要附支付的凭证,以及委托第三方相关的合同协议,已经为什么在异地缴纳的说明。
这属于农业养殖,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既然“农村合作社”进行养殖活动,则相关收入理应进入合作社账户,不应进入某个人账户。
合作社取得收入,自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但向个人分红,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有这三个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目前有这三个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