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全民财务
332个问题
2215人关注
是的,不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对应资产的价值中,应该按实际计算每一台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加入每台设备的成本中。
计入“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在有效期限内摊销即可。
借: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累计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因此,既然“有些设备22年领用”,那么这些设备就应于22年单独确认固定资产才对。
虽然金额微小,但上述支出并非“维修”,乃是“改造”(分割出一个小房间),原则上应当资本化处理,即并入房产原值。当然,考虑到金额微小,直接费用化风险也不大——这个金额一般不会带来预警。
“消费者在商城下单收货”,这个时候,您就应当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至于“和供应商结算”,那只是结算款项,但货物已经发生了流转。也就是说,收入、成本是没有“时间差”的,只是资金结算延迟,那么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即可。
涉及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您出租的不是住房不能享受4%房产税政策。
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各种税收。
个人认为,需要进行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如上所述,既然“全额赔付”,则您公司实未负担上述款项,因而不符合上述进项税额定义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个人认为,需要进行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如上所述,既然“全额赔付”,则您公司实未负担上述款项,因而不符合上述进项税额定义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需要并入。关于如何判断,其实很简单(虽然税法也有列举,但无论怎么列举,都不可能列举得全):这些设施,必须依附于房产,才能发挥功能,就要并入房产——基于这个原理,上述各项都是应当并入的。至于“这些设施涉及多个房产”,则应分摊并入各房产。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累计折旧
借:成本费用科目(根据员工岗位而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无需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税〔2016〕36号”文件列举了不得抵扣情形,其中并未包含上述情形。(注:增值税不得抵扣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应就残值(净值)对应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视频 测